(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1.A类:杰出人才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国家杰青、国家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资助对象,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层次的国家级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B类:领军人才

第一层次:在高等教育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威望,学术成果突出,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 3)、二等奖(前 2)、三等奖(第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第二层次:对学科和专业发展具有独到思路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学术成果优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前 3)、二等奖(前 2)、三等奖(第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3.C类:高技能人才

第一层次:获大国工匠、中华技能大奖、省“大工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第二层次:获全国技术能手、省“工匠”、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D类:青年英才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科研成果丰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创新团队

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人员结构合理,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近三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得到业内公认。

(二)支持政策

1.畅通的发展通道:事业编制,配备导师,提供良好的团队和平台支持;实施分类评价,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2.优越的薪酬待遇:可择优享受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或年薪待遇。

3.完备的服务保障:学校全程全方位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人才子女入学、安家补助等方面提供保障。

4.紧缺专业可上浮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紧缺专业如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艺术设计、数学、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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