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的通知

发布者:沈健发布时间:2019-08-09浏览次数:2065

  鉴于目前有些毕业生由于违约、丢失、损坏或填错等原因需要补办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为了规范此项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如果违约另签单位换发协议书和推荐表的,需要提供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填写《协议书或推荐表补办申请表》后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补发手续。《申请表》可以到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到二级学院辅导员处领取申请表(《毕业生重新领取就业材料申请》附后,可以复印)。凡申请原因与事实不符的毕业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丢失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的毕业生认真填写《申请表》并登报挂失后到所在分院辅导员处认定并签字盖章,进行协议书和推荐表的补办。凡申请原因与事实不符的毕业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损坏或填错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的同学,将就业材料退回分院辅导员后换发新的协议书和推荐表。

  说明:

  1、要求申请补办手续的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经院系审批,否则不予办理!

  2、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推荐表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协议书编号,例:×××遗失就业协议书一份,××学校,编号:×××声明作废,推荐表依次类推!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只补办毕业两年内的学生,协议书只补办应届毕业生。

  

附件:毕业生重新领取就业推荐表协议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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