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规划设计能力的设计院参加投标。
1.1 项目名称:校园总体规划修编。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投标人需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3 总体规划修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个月内;
1.4 勘察时间:投标人自行勘察;
1.5 交货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1.7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达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行政楼205室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1.9 有关招投标的事项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院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www.niit.edu.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基建处025-85864116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025-85864066、85864013、85864212。
传真:025-85864030。
1.1 项目名称:校园总体规划修编。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投标人需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3 总体规划修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个月内;
1.4 勘察时间:投标人自行勘察;
1.5 交货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1.7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送达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行政楼205室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1.9 有关招投标的事项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院校园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www.niit.edu.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基建处025-85864116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025-85864066、85864013、85864212。
传真:025-85864030。
附件:招标文件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中心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