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186

  中秋、国庆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南工院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一、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严禁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接待,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赠送节礼;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聚餐、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护短遮丑,切实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三、纪委严肃执纪问责。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未巡先改成效。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抓、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25-85864012
  电子信箱:JWB@niit.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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