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置公告(201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680

  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工院实验室字[2013]6号),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物资需报废处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公告信息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概况
  厨房大锅灶、设备、家具等。待处置资产具体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和确定方式
  1、本次对投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投标人,数量为5个。
  2、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具有高校废旧物资回收2个以上实际案例,需提供证明(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系授权竞标,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同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以上要求均为必备条件,现场确认报名时应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留存)。
  三、公告及报名日期
  公告日期:2018年7月5日—7月12日
  资格预审报名日期:2018年7月13日上午9点—10点,过时不候。
  四、资格预审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行政楼318室。
  联系电话:025-85864179
  五、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电话通知的投标人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现场查看待报废物资。
  2、各投标人现场对待处置物资综合报价。
  3、投标公司密封报价,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及专家对投标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合理高价中标,现场公示招标结果。(本次资产处置学校设置底价,若最高竞标价低于学校底价,学校保留取消本次处置的权利。)
  4、中标单位向校方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依法完全履行合同完毕后一周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若竞标人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管理的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将视为违约金上交学校。
  5、中标单位凭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处置收款通知”到学校计财处交费,签订合同后,方能办理该批物资的移交手续。
  6、中标单位在校园内一切活动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教学秩序,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待处置物资。
  7、投标费用自理,查看现场交通工具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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